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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怎麼算

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或已經實際不能,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這裏所説的賠償金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註則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強制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