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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解除合同協議怎麼寫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格式和一般解除勞動合同的格式一致,主要的不同在於離職原因需要在解除合同原因一欄需要填寫:因勞動者因工受傷,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如下案例供參考: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範本)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因勞動者因工受傷,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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