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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勞動合同的解除其實冰不一定要雙方協商一致,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是享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同時這樣的權利也允許單方面行使,也就意味着其中任何一方都是能夠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過大家也不要忽略了,這個時候有可能涉及到賠償的問題。那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項瞭解吧。

關於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具體標準根據以下情形確定:

(1)非過失性辭退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沒有最高額限制,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或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個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若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2)經濟性裁員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由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3)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責任。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小編總結了一下,很多時候在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會涉及到要對勞動者賠償的問題。而此時並不一定就是單位有違法解除的行為,在進行裁員或者非過失性辭退的時候,也是會涉及到賠償的。至於這個賠償該如何計算,那麼就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了,往往是工作滿1年則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要是在看完了上文之後還不清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