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一、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簽訂時間不同。三方協議是學生在校期間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在畢業生畢業離校後到單位正式報到後簽訂的。
2、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3、內容不同。三方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勞動合同是記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是勞動關係確立的法律憑證。
4、目的不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而勞動合同主要是勞動關係確立後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
5、適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協議的制定、發生爭議後的解決主要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勞動合同的訂立以及發生爭議後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來解決。
二、勞動合同的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三方協議實際上是即將畢業的大四生在招聘會上,跟已經達成合作意向的那些用人單位臨時簽訂的一份協議,隨後畢業生在正式畢業以後,拿着三方協議直接到用人單位去報到就行了,應該説三方協議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簽了協議以後也不能隨意違約。
-
勞務派遣工是臨時工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工不是臨時工。勞務派遣,即勞動力租賃,由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此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而勞務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勞動者。勞務派遣工與臨時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資、勞動合同以...
-
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女職工懷孕,若沒有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職工若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若屬於違法辭退的,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
-
僱傭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嗎
律師解答: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律師解析: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為僱傭關係屬於民事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而勞動合同法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進行調整的法律,所以不受其調整。...
-
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限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期限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來確定的。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如果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是不超過二個月;如果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則試用期不能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