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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被老闆拿走了補貼金怎麼進行維權

勞動合同解除被老闆拿走了補貼金怎麼進行維權

勞動合同解除被老闆拿走了補貼金怎麼進行維權

勞動合同解除被老闆拿走了補貼金,自己可以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權益的維護,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對於自己的經濟補償金可以求助於有關的部門依據有關的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對於具體的問題,自己還是要注意有關的細節,因為案件的發展對於自己的權益維護會有着一定的影響,所以自己要積極的踐行,這樣對於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