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什麼時候算加班

什麼時候算加班

加班,對於現在的職場並不是什麼怪事了,幾乎每一個在大城市奔波拼搏的人都是經歷過加班的。在有一些公司,加班是會付給加班者工資的,但是對於一些公司,沒有加班費的存在,但是會有一些加班的福利,比如:夜宵、調整休假的時間等等。那麼,在我們的工作之中,什麼時候算是加班時間呢?如果牽扯到加班,那麼加班的費用是怎麼算的呢?

所謂的加班,指的就是公司的在職員工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之外的時候進行的一些工作,它通常是因為在正常的工作時間裏面沒有辦法將手裏面的工作完成,那麼,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這一段時間就是加班費的一些計算的基礎條件。根據我們國家的一些勞動法還有其他的一些法律規定來説,我們是對加班的時間有一些相對明確的規定的。而所謂的加班時間,指的就是加班者所在的公司企業因為某一種的運營需要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需要,然後在和員工經過了一些協商之後,公司安排給了員工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之外所做的多餘的被延伸的工作時間。

那麼,從我們國家的勞動法來看,明確的説出了我們國家對勞動人民所實行的是每一天的工作時間不會超過8個小時的時間,而且平均每一週的工作時間不應該超過44個小時的工作制度。而對於一些用人單位,他們採用的是對工作實行計件制度的工作,簡單來説就是做的越多得到的錢就越多,而這一類的工作制度,在企業單位安排工時的時候是需要考慮到勞動法上面的每天不超過8個小時的工作制度的標準,來確定勞動的報酬等標準。

對於在職的員工,用人單位是需要確保在職員工每一週要有一天的休息時間的,如果一些特殊的公司因為業務的特殊性,不能保證每週一天的休息以及每一天的工作時間會多餘8個小時的話,那麼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然後採用其他的辦法讓在職員工進行工作和休息。

那麼,對於一些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我國又有怎樣的一些規定呢?對於我國的法定節假日,比如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等等的節日,公司企業需要給在職員工安排時間進行休假的,如果沒有進行休假的,用人單位也是需要按照規定對在職員工做出3倍工資的待遇。

而加班的時間,我們是怎麼規定的呢?按照我們國家的相關勞動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我們是不應該加班超過1個小時的,如果情況特殊的情況下,一天的加班時間也不應該超過3個小時,並且一個月的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個小時。那麼,我們進行了加班之後,我們的費用是怎麼計算的呢?按照相關規定,我們的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正常的工作的時候的加班費(比如週一到週五下班後加班)加上週末的加班費在加上一些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其實,對於一些公司來説,加班的情況十分的平常,一般來説也只是會給員工一些加班的零食、夜宵等,或許還會給員工增加一點休息的時間,而不會給員工加班費。

標籤: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