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勞動合同備案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珠海勞動合同備案流程是怎麼樣的?
1、填一份表格,蓋上公章,表格可以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可以找到下載的。
2、新辦企業,可以先帶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公章去社保局以及所屬的勞動管轄部門去申請社保證及勞動用工證。並可以申請開通相應的網上辦事的用户名及密碼等。地税也要去開通網上申購社保的。
3、勞動合同也是去所屬勞動部門前台去登記拿取,不用錢的了,現在。先辦好以上資料後,拿合同不用帶什麼資料的。只會叫登記一下哪家公司以及多少份合同,不過,合同書多少不能隨便拿的。可能會看現公司買了社保的人數,如果是新公司,應可以先拿些吧,具體與前台的辦事人員溝通一下。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最好進行備案。不備案也不是説沒有法律效益,只是發生糾紛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問題,且勞動備案是在合同簽訂與變更的30天內,也就是説在30天內沒有備案是可以被認可的。
二、勞動合同備案需要哪些證件
(一)、勞動合同備案對象
本縣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民辦非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等使用的各類勞動者(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以及納入人事部門管理的人員除外)
(二)、勞動合同備案時間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備案。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變更的,應在30日內進行備案。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備案。
(三)、勞動合同備案審查內容
1、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資格;
2、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3、勞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是否明確;
4、用人單位辦理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情況;
(四)、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辦理勞動合同鑑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初次辦理勞動合同鑑證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
(2)勞動者身份證明;
(3)《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一式二份)及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4)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5)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持原招用人員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續訂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6)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持原招用人員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一式三份);
2、用人單位辦理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備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一》(一式五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二》及勞動合同書;
(2)因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的,需提供到期的勞動合同書 ;
(3)因勞動者辭職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供勞動者辭職報告;
(4)因辭退、除名等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報告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關係送達憑證》;
(5)因退休、死亡終止勞動關係的,應提供勞動者退休證明、死亡證明;
(6)因企業改制、破產、並軌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供有管轄權的國有資產部門下達的批覆、改制方案和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一式五份)。
(五)、勞動合同備案辦理時限
勞動合同備案即時受理,當天辦結。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一般在雙方簽定之後都是需要去備案的,只有備了案才能更好的保障到雙方的合法權益,而且還可以進行購買社會保險,因此,在備案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走,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好所有的手續。
-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
-
勞務派遣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賠1個月的工資進行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勞務合同糾紛有年齡限制嗎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簽訂勞務合同是有年齡限制的。一、因為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單位不可以使用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二、如果單位非法使用十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話,那麼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會弔銷營業執照。...
-
美團辭職能立馬走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在試用期內,不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當天就可以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法律依據:《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