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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沒到勞動合同年限辭職嗎?

在我國沒到勞動合同年限辭職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簽訂勞動合同會約定一個勞動期限,也就是在這個勞動期限內,都是需要為用人單位工作的,很多人對此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在我國沒到勞動合同年限辭職嗎?其實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話,也是可以辭職的,但是必須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

一、在我國沒到勞動合同年限辭職嗎?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一般有以下方式: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3、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行使單方即時生效解除權。除了試用期內員工辭職外,均可向單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提前辭職要支付違約金嗎

關於違約金的問題一般只有兩種情況下企業才能和勞動者進行約定:

1、合同中約定的專項技術培訓並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約定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試用期離職是不能扣違約金的。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標準:

(1)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我國相關勞動法律的規定,即是勞動合同當中約定的期限,沒有到,也可以提前辭職,但是這種辭職必須要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通知,以方便用人單位交代好相應的工作安排,當然,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