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辭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怎麼賠償?

一、辭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怎麼賠償?

辭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

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裏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兩倍工資。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如果單位仍然拒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滿一年後,就視為單位與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經過員工的提醒之後,用人單位依然不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要求用人單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並支付雙倍的工資作為賠償。如果是勞動者不想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和員工的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