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訂,公司要給補償金嗎
如果勞動者跟公司簽訂的是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在約定時間到了之後,那麼需要決定是否繼續合同。不過,實踐中,有些勞動者因為公司提出的合同條件不合適,或是基於自己的考慮,所以不想要續簽。
實踐中續訂勞動合同時下面幾種情況公司要給經濟補償金:
1、公司決定終止勞動合同,不再跟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2、公司降低了原來的勞動合同約定待遇(如工資待遇、職位級別等)後續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不同意,並且提出終止合同的。
所以,要是符合上面的情況的,那麼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其實按規定,只有在公司維持或提高續簽條件而勞動者不肯續簽的情況下,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在其他情況下,公司不續簽的都需要補償。
所以,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的,只有在公司保持了原來的合同條件或是提高了的,那樣勞動者拒絕了的,也會沒有經濟補償金。
要不是公司不用給經濟補償的情況,那麼需要按照下面的標準給經濟補償:
1、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那麼,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就要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最後,在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確實是因為公司有違規情形的,那麼勞動者可以積極爭取經濟補償,公司要是不肯給的,可以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
-
勞務派遣工是臨時工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工不是臨時工。勞務派遣,即勞動力租賃,由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此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而勞務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勞動者。勞務派遣工與臨時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資、勞動合同以...
-
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女職工懷孕,若沒有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職工若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若屬於違法辭退的,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
-
僱傭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嗎
律師解答: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律師解析: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為僱傭關係屬於民事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而勞動合同法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進行調整的法律,所以不受其調整。...
-
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限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期限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來確定的。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如果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是不超過二個月;如果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則試用期不能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