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已簽字是否有效?
一、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已簽字是否有效?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已簽字是否有效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判斷的,如果是屬於合法辭退的話肯定是屬於有效的。如果説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那麼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當然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不存在着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的。
二、要對未籤勞動合同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會承擔員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且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者賠償責任的風險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
會承擔商業祕密得不到保護的風險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範圍和法律責任,用人單位就很難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祕密。若員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到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無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對企業的發展十分不利。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意的情況之前,是可以提前一個月的時間告知用人單位,然後由用人單位來安排工作交接,最終是可以完成辭職手續辦理的。這個時候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書也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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