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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户口籤假勞動合同被發現後會怎樣?

為辦户口籤假勞動合同被發現後會怎樣?

隨着中國的迅速發展,非常發達的城市也不止北京一個了,還有像我們都熟悉的上海,廣州,深圳。當然隨着這些城市的發展,辦理户口也成了一大難事,這就逼的一部分人不得不採取一些特殊的手段了。例如籤假的勞動合同以取得户口。那麼今天本站小編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到底為辦户口籤假勞動合同被發現後會怎樣?

為辦户口籤假勞動合同被發現後會怎樣?

一經發現,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本身勞動合同的存在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利,同時也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的內容能呈現在紙上有一個證據。但是為了辦户口籤假勞動合同一聽上去就是不被允許的。同時也歪曲了勞動合同最初設立的目的,或者更通俗的説做什麼事都應該用其正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