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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賠償金要多久才能拿到?

一、勞動合同賠償金要多久才能拿到?

勞動合同賠償金要多久才能拿到?

一般是十五天內。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很重要,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與單位明確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在試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個月了,經濟補償為半個月工資,最後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一個月的工資;

2、勞動者提出離職,企業不需支付補償金;

3、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4、勞動者同企業未解除勞動合同就和另一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新籤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造成企業損失的,勞動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賠償責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勞動者和企業還未解除勞動關係還同勞動者籤合同,那麼該公司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存在單方面違法,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支付賠償金的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一般來説,15天可以拿到賠償金。入職之後由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的,企業不需要支付補償金,而在試用期的員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也不需要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