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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一般勞動合同都籤多久?

法律上一般勞動合同都籤多久?

一般勞動合同都籤多久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如果不是臨時的工作,通常都是三個月以上的期限。

相關知識:

根據08年新勞動合同法: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所以若新員工是08年後進來的,你單位第三次簽訂10年期勞動合同的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應當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一年一年的簽訂對單位更不合算,就等於第三年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對於員工來講是無所謂的,若需辭職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一般都與試用期有着關聯的。比如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那麼試用期就是一個月。一年以上且不超過三年的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的合同,試用期的時間不能超過六個月的時間。

標籤:法律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