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一年後可以起訴嗎?
一、離職一年後可以起訴嗎
一般是無法提起的,因為你超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現在的申請仲裁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勞動仲裁不存在上訴,應是起訴到法院。勞動者也可以起訴。養老保險應該是要繳納的。請求補繳。
3 直接離職肯定違法公司規定和《勞動合同法》的。
《勞動法》
1、仲裁時效: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2、上訴時效: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因此,離職一年後,勞動者要在60天內提起仲裁,不服裁決的,要在收到仲裁判決書之日起15內,上訴法院。
法律賦予了勞動人民很多的權利,有專門的一部法律規範,就是勞動合同法,法律中規定了,如果勞動人民要申請勞動仲裁的,要在自己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之日起,或者是應當知道被侵害之時起計算一年時間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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