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外資併購後原企業對員工要怎麼補償

外資併購後原企業對員工要怎麼補償
律師解析:外資併購後,原企業不用對員工補償。
公司併購後,原企業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只要併購後的企業依法履行勞動合同,就沒有補償。
如果併購後的企業不繼續履行合同,而是裁員的話,則是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情況確定補償。
工作未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和一個月的代通知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