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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的國外企業是否屬於外資?

一、併購的國外企業是否屬於外資?

併購的國外企業是否屬於外資?

屬於,但是併購是控股的目的,並不是説公司就是屬於外企。外資收購國內企業即指一外國企業(不具備中國法人資格)通過一定的渠造,用現款、股票或債券購買中國國內企業的一定份額的股權,或整個資產進而達到對國內企業有控股權的目的。

外資併購中國企業流程是尋找併購標的,確立併購意向,併購雙方談判及確定併購意向;聘請顧問,制定併購計劃,境內企業聘請顧問對境外企業進行盡職調查;雙方簽訂協議,併購雙方談判確定外資併購合同協議文;上報商務部,境內公司報商務部審批。

1、尋找併購標的,確立併購意向,併購雙方談判及確定併購意向;聘請顧問,制定併購計劃,

2、境內企業聘請顧問對境外企業進行盡職調查;雙方簽訂協議,併購雙方談判確定外資併購合同協議文;

3、上報商務部,境內公司報商務部審批。

4、商務部審核、批准商務部30日內審核,符合者辦法有加註“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併購境內公司,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6個月內有效”的批准證書。

5、登記機關、外匯管理機關審核,分別頒發加註“自頒發日起8個月內有效”得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和外匯登記證。

6、外匯管理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6個月內,境內公司向商務部、外匯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准、登記手續。

7、商務部核准,商務部核准,頒發中國企業境外投資批准證書,並換髮無加註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8、機關登記,30日內,向登記機關、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換髮無加註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外匯登記證。

9、申請股權變更,向税務機關申請股權變更手續。

10、完成股權變更,境內、外公司6個月內完成股權變更手續,完成股權併購。

二、外資併購股權應向審批部門提交的文件材料

1、被併購境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致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併購的決議,或被併購境內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併購的股東大會決議;

2、被併購境內公司依法變更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書(委託中介機構辦理的應有委託書)和轉報文;

3、併購後所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

4、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公司股東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的協議;

5、被併購境內公司最近財務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6、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或開業證明、資信證明文件;

7、境外投資者主體資格和身份證明的公證、認證文件;

8、被併購境內公司所投資企業的情況説明;

9、被併購境內公司及其所投資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10、被併購境內公司職工安置計劃;

11、被併購企業債權債務的處置另行達成的協議(沒有的,不需要提供);

12、併購涉及市場份額的説明;

13、境外投資者與所併購境內公司關聯關係的説明;

14、併購事項涉及其他政府部門許可的文件;

15、涉及國有資產的,應有國資管理部門的意見;

16、被併購境內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

17、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

18、董事會成員名單、委派書、身份證明和簡歷;

19、股東會成員名單、委派書、身份證明和簡歷(不設股東會或非自然人股東的不需提供);

20、被併購境內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21、涉及委託授權簽字的應提供委託授權書;

22、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對換股併購從法規和審批程序上加以規範,使換股併購尤其是離岸公司被納入監管,對資產流失、假外資等問題可以通過正規渠道進行管理,同時通過離岸公司方式進行的併購行為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可以説,無論換股併購規定的內容如何,出現專章規定換股併購就是中國外資併購法規的一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