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的後果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違約的後果有哪些?
這個主要取決於雙方勞動合同中具體內容的約定,主要是指違約條款的約定.
當然了,如果這種違約行為本身有相應的法律規定,比如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等等,可以直接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來處理。
甲方有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四) 違章指揮、強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法、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除甲方有第(三)、(四)項為,乙方可以即解除勞動合同,需事先告知甲方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義務擅自離職應 賠償甲方損失,雙方約定損失計算額為相當於乙方一個月所有收入的額。
二、乙方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或者甲方規章制,嚴重違反勞動紀和甲方規章制 是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是指:
1、出現甲方公司《員工獎懲辦法》第4點所的重大責任事故或第5點所違法為;
2、給甲方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3、盜竊、冒領、故意毀壞甲方財物。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影 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手段獲得聘用經甲方查證屬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也能從事由甲方另 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經 甲乙雙方協商能就變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保險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 散的。 經濟補償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民法典》勞動合同甲方與乙方以雙方勞動合同中具體內容的約定為準,如果任意一方違約,按勞動合同違約處理方法來解決。一般為解除勞動關係、賠償損失等方式。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如有涉及違法情節的也應該依法處理。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解除合同後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後,如果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或者勞動者違反競業的限制約定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約的,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其支付違約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
哪些叫勞務合同糾紛
律師解析:勞務合同糾紛是指勞務合同糾紛是在勞務合同的基礎上所發生的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或勞動者)之間的爭議。在發生勞務合同糾紛時,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務合同是指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依照法律規定簽訂協議,勞務提供人向接受...
-
怎麼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先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足額的經濟補償金後,再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