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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的什麼勞動合同是不成立的?

一、簽署的什麼勞動合同是不成立的?

簽署的什麼勞動合同是不成立的?

簽署的勞動合同不成立的要件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合同的內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實,合同的形式不合法。只要存在着以上這些情形的,雙方簽訂的所謂的書面勞動合同其實根本都不發生法律效力。當然,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還是受保護的。

二、簽署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三、勞動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二)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三)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鑑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鑑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後,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受到國家法律制度保護的勞動合同首先必須整體都是規範的,假如説公司和16週歲的未成年人簽訂的勞動合同,這裏所謂的勞動者根本就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主體資格,對於這樣的勞動合同其實是不會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不是情況特殊,大多數的書面勞動合同,只要雙方簽字就發生了法律效力。

標籤:簽署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