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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單位檔案工種不明確怎樣證明?

進單位檔案工種不明確怎樣證明?

我國是存在一些特殊的工種的,但是有些特殊的工種檔案上面是沒有明確的,所以有的人對於怎麼證明自己的特殊工種不知道。一般是可以自己保留相關的材料來證明的。當然也可以到原單位申請證明材料。關於進單位檔案工種不明確怎樣證明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

一、進單位檔案工種不明確怎樣證明?

我國對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十分嚴格,職工從事符合規定的特殊工種,原始檔案記載清楚,且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累計已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可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

如檔案記載不清,須提供工資發放表、保健津貼發放表、工資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認定從事的崗位、年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也可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

由於單位沒獲得審批,導致職工無法提前退休的情況,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承擔職工本應享受的退休待遇。

勞動仲裁程序: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申訴書的七日內,決定受理立案與否。決定立案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向申訴人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訴人。申訴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後應當按要求繳納仲裁費,補充相關材料;被訴人在收到應訴通知書後應當按要求繳納仲裁費、提交答辯書和相關材料。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其中一名為首席仲裁員。對事實清楚,案情簡單,適用法律法規明確的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處理。

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於開庭四日前,將仲裁庭組成人員、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接到開庭通知後,應當準時參加仲裁庭審。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開庭期間未經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作缺席裁決。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實行先行調解原則。當事人願意調解的,仲裁庭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送達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進行仲裁。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生效的調解書或裁決書,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項可以自行和解。自行和解的案件由申訴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辦理撤訴手續。申訴人也可自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辦理撤訴手續。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案。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適當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因請示待批、工傷鑑定等影響仲裁辦案正常進行的客觀情況,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批准後,仲裁時效中止。仲裁時效中止不計入仲裁辦案時效內。因被訴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仲裁文書需採取公告送達的,公告送達期間不計入仲裁辦案時效內。 勞動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並組成仲裁庭。仲裁庭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綜上所述,關於進單位檔案工種不明確怎樣證明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自己留一個心眼。保留好相關的材料,如果沒有保留好相關的材料的話對於一些特殊的工種是很難確定的,因為特殊的工種與一般的工種相比是有區別的,特殊的工種可以進行提早的退休。

標籤:檔案 單位 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