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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糾紛歸誰管?

勞務合同糾紛歸誰管?
律師解析:勞務合同糾紛歸以下法院有管轄權
一、對於勞務合同糾紛的訴訟,一般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辦理。
二、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另外又因為屬於合同糾紛,所以當事人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