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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加班能拒絕嗎?

強制加班能拒絕嗎?
律師解析:非特殊情況或緊急任務下公司安排加班,員工有權拒絕。
企業安排加班需要按規定與勞動者協商,勞動者如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加班。只有在勞動者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時間有限制,安排加班後還必須按規定支付加班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加班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