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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加班可以拒絕嗎

法律2.06W
強制性加班可以拒絕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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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可以強制性嗎

在法律上老闆要求員工強制性的加班,員工是可以拒絕的;

1、我國的《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勞動者加班做了明確的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必須是在確因工作需要,並經工會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在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同時,延長工作時間必須符合《勞動法》第4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超過這個規定,即為違法,視情節輕重承擔法律責任。

2、 符合《勞動法》42條的情形不在此限。即: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英系那個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這些情況下,企業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員工不服從安排,可以視為曠工,達到一定天數可以按照單位的獎懲制度辭退該員工。同時企業在要求員工加班應該給員工合理的準備時間,同時還應該依照規定支付他們的加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