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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職工資公司該怎樣算

新入職工資公司該怎樣算

新員工入職前,都會和單位簽訂相關的協議,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到損害。新入職工資往往是員工首要考慮的因素,那麼很多員工不清楚工資的計算方式到底是怎樣的,以至於後期會產生一些問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計算方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新入職工資當月工資計算公式

1、 新入職員工滿勤天數均為該月的自然天數。

2、 新入職員工當月出勤天數,從入職當日算起;入職之前的所有天數(包括週六週日、國家法定假日在內)均不算出勤。

3、如該員工入職當天為週一,則該周的週六、週日為帶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數;反之,則不算入出勤天數。(新入職員工只有入職當週滿周工作,才能享受週末休息)入職第二週起,至該月月末的週末休息天數算入考勤天數內。

4、 如該員工入職當天為該月1日,則該月的國家法定假日為帶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數;反之,則不算入考勤天數內。

新員工入職當月工資的分類計算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發佈)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新員工入職當月日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保障部於2008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兩個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於加班時間的計算,一些機構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他們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制度工作日”規定的工作小時數即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這一概念是判斷加班的一個重要依據。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通過對上述的文章的閲讀,新入職工資也會隨着勞動部門的新條例有所變化。以上只是標準的勞動部門的新入職工資計算方式,具體需要依照公司的薪酬來決定。國家也會有相應的政策出台,可以向勞動部門諮詢。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需要解決,可以訪問本站。

標籤:新入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