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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單位辭退了應該怎麼辦

被單位辭退了應該怎麼辦

一般來説,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是不會輕易辭退勞動者的。但實踐中也有不少用人單位在忙不過來的時候招用員工,在淡季又以各種名義辭退員工的情況。對於員工來説,如果被單位辭退了應該怎麼辦才好?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被單位辭退了應該怎麼辦

1、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工資、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員工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二、辭退糾紛案中勞動者如何舉證?

一般來説,勞動者應該首先舉證如下幾點:

(一)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3、胸卡、門禁卡

4、房貸收入,繳税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等;最好有原件。

(二)勞動者確實被辭退

有一些用人單位在辭退勞動者時,手續簡單,口頭通知,郵件通知,或者帖出辭退公告,不向勞動者出具書面通知。遇到上述情形,只要用人單位否認,勞動者手中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敗訴幾乎成為定局。

在用人單位明確拒絕向勞動者出具書面辭退證明的情形之下,勞動者如何獲取有力的證據,保護自己的利益呢?結合筆者多年的經歷,提出幾種可以借鑑的方法:

1、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2、先辦理交接,在交接文件中將被單位辭退的事實註明。

3、要求單位安排工作,繼續上班,在遭到強制拒絕時,可以要求物業或者110來解決爭端,以留下相關證據。

4、發敦促函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安排工作,發放工資並繳納社保等。

5、在用人單位作出辭退決定後,立刻採取向勞動部門舉報或者仲裁行動,以行動來證明公司主張的自動離職的主張。

(三)工資收入

勞動者辭退案一般要求經濟補償或者賠償,工資收入是自己要求經濟補償的基數依據,勞動者應該舉證證明自己的收入,一般可以採用勞動合同,工資卡,工資條,工資證明等。

(四)工作年限

計算經濟補償或者賠償另一個計算依據就是工作年限,勞動者應該首先證明自己的工作年限。一般可以採用勞動合同,工資卡,工資條,社會保險繳納歷史等。

當勞動者手裏缺乏相關的證據,而用人單位不做真實的陳述的時候,勞動者應該具備一定的質證常識和庭審技巧,迫使對方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一點非常重要。

對於員工來説,最不希望的便是被用人單位辭退了。但是如果真的被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就應該想着怎麼維權。此時,勞動者應該向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拒絕,勞動者可付諸勞動仲裁等法律手段來依法維權。如果您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您需要準備好證據來進行舉證,否則您將敗訴。

標籤:單位 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