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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公司因為經營不景氣,要經濟裁員的,需要給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計算,工作每滿一年的,要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工作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的,也按一年來計算支付經濟賠償金。工作不到六個月的,就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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