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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主動離職不能領失業金

職工主動離職不能領失業金

一、職工主動離職不能領失業金嗎?

主動離職一般不能領失業金,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缺一不可。

1、勞動者失去工作不是出於本人意願的,可能是因為公司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用人單位單方面的解除勞動關係,主動辭職是自己不想從事這份工作,是自己想解除勞動關係。

2、要繳納失業保險,繳納的時間最少要有12個月,如果沒有達到參保年限或者沒有參保不能領取失業金。參保12個月以上,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補償金。領取失業金最長的時間24個月,一個人一生中最多也只能領取24個失業金,如果達到上限再次失業的也不能在領取失業金。

3、失業之後要去主管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經過調查之後確認勞動者已經失業,行政管理部門給勞動者登記註冊。

二、辭職的流程

1、寫辭職信

2、和主管詳談

3、交接工作

4、人事手續

5、開離職證明

6、儲存工作檔案

三、公司可以辭退職工的情形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什麼情況下員工可隨時辭職?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總之,主動離職肯定是不符合領失業金的條件的,不過具體也得看主動離職的真實原因,如果所謂的主動離職是建立在用人單位,經常拖欠工資,不買社保等基礎上的,那實際上員工也等於是被迫離職的,這樣的話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就能領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