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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辭退員工可以要回年終獎嗎?

一、年底辭退員工可以要回年終獎嗎?

年底辭退員工可以要回年終獎嗎?

1、被公司辭退了,那麼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是不可以再享受到公司福利的,那麼也就不能得到年終獎。

2、被公司辭退,需要公司與員工工資結算完畢,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需要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但年終獎屬於公司對員工的福利,不屬於工資中的一種。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由於年終獎並不屬於工資待遇的範圍,所以是否發放還需要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來進行認定,如果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需要發放的,那麼就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賠償,如果未作説明的,則是不需要發放年終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