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公司打架開除後能入職嗎?
離開一個工作崗位的原因有很多種,在工作中同事之間發生爭議和矛盾是常有的,也有因此而發生打架事件,打架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其他工作也容易受到影響,因此也有可能會被開除,如果是因為之前打架開除後能入職嗎?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打架被開除後能再入職嗎
如果員工因打架被公司開除,那麼會上公司黑名單,因此,勞動者再次申請入職,可能會被拒之門外。因為開除的至少説明你曾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招人一般不會考慮被開除的人員,如果不確定可以電話諮詢人事招聘人員。
員工正常離職,離職當月一般是不能再次進入該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職。如果員工自動離職,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被單位辭退,單位可能將該員工作為不予錄用人員,以後再也不能進入了。
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員工離職後合適才能再次入職,只要員工和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在企業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員工當月工資需要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結算,員工當月離職後,如果當月再次入職,會導致單位工資計算出現問題,可能將員工以前上班考勤覆蓋掉,無法計算員工當月離職前工資。
員工自動離職或者被單位辭退,一般企業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將自動離職人員納入公司黑名單,不得再次錄用。
離職員工需要在單位將當月工資計算完畢之後,次月再次入職。
正式的辭職程序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由此可知,因為之前打架開除後能入職嗎,應該是不能再入職的,因為一般公司管理條例上都會禁止打架鬥毆,如果違反了公司管理條例被開除,就如上文中所説,已經上了公司的黑名單,再入職基本是不可能的。可以再去這家公司嘗試一下,但最好要準備好充分的材料,證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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