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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代繳社保與個人繳納有什麼區別?

企業代繳社保與個人繳納有什麼區別?

我們都知道社保對於我們大家來説都是最重視的問題,因為有了社保就代表着説我們晚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保障,現在好多單位都會給員工繳納,那有些個人想自己繳納的又該怎麼交呢,那就來了解一下企業代繳社保與個人繳納有什麼區別?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企業代繳社保與個人繳納有什麼區別?

一樣,但是自己代繳的話單位繳納的部分也需要自己出錢。

1、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2、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等。

3、養老保險:按照社會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併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手續。

4、首先,持營業執照(複印件)、成立批文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職工花名冊及工資收入冊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二、為什麼有的公司可以代繳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見,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户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目前很多公司委託第三方並使用第三方社保賬户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有些地方對委託代繳社保行為進行了規範,如2013年7月1日實施的《長沙市規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行為若干規定》規定,“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用人單位參保登記事務時應提供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被代理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辦員工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應提供被代理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被代理單位確認的職工名冊、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等資料。

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社會保險事務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代理的規定,在代理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時,不得將被代理單位的職工以代理單位職工的名義登記參保。”,從上述文件亦可看出,用人單位可以委託代理公司以公司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即社保賬户仍是公司的賬户,可稱之為“代辦社保繳費”),但明確禁止以代理公司賬户名義繳納社保費(此時社保賬户是代理公司的賬户)。從某種程度上説,後者的社保代繳行為衝擊國家的用工登記制度(實際用工單位和登記的用工單位不一致),並不為政府所倡導。目前上海、廣州等多地在外地員工辦理居住證積分申請、居轉户過程中,要求勞動合同單位必須與社保、個税繳費單位一致,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導向。員工對户口的利益訴求也間接會倒逼企業規範社會保險代繳行為。

因此,用人單位委託第三方繳納社會保險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對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訴訟風險。

綜合上面所説的,企業代繳社保與個人繳納有什麼區別?企業代繳的社保我們只出一部份,但是個人繳的話所有社保的費用就由個人承擔,還有企業的社保與個人的社保繳納的方式也會不一樣,因此,如果想繳納的話最好是問一下當地的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