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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年紀小的學徒算童工嗎?

收年紀小的學徒算童工嗎?

收年紀小的學徒算童工嗎?

凡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國家嚴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也不得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也不能開業從事個經營活動。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第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以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標準罰款,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監護人,承擔所有交通和食宿費用。第九條規定: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紹童工就業的,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標準加一倍罰款。

使童工在工作中受傷變殘疾,誰來承擔責任呢

根據《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如果公司僱傭年僅15歲的員工,並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11條的規定:“對違反本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費”。因此,我們建議用人單位在招收勞動者、特別是技工勞作人員時,一定要注意勞動者的年齡,並且檢查相關證件,確認其已經成年或者16歲以上。不能因為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貪圖便宜使用童工,否則將會給企業和員工都帶來很大的損失。

童工工傷保險待遇怎麼樣呢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的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 受到事故傷害的童工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還規定,童工受到事故的,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年紀小隻是一個籠統的範圍,具體的範圍是如果招納了16週歲以下的員工或者學徒的話那麼就算是童工,但是如果招納的人員滿了16週歲的話那就不算童工。並且要注意的是16週歲到18週歲的人員在工作的時候我們國家是給與了很多的優惠政策的。

標籤:學徒 年紀 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