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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會受什麼處罰

使用童工會受什麼處罰

童工與未成年工是不同的範圍,一般童工是指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我國法律是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一旦發現單位使用童工的,那麼是會受到處罰的。究竟使用童工會受什麼處罰?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闡述。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招收未滿16週歲的人。對招用童工,我國《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治療和生活費用。

如果單位有使用童工的行為的話,那麼一般受到的是行政方面的處罰。先是責令其改正,並處以罰款。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麼可以直接吊銷該單位的營業執照。更多童工方面的相關內容,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諮詢瞭解,我們會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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