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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居住證1.51W
去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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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不給開居住證明怎麼辦

符合條件者在派出所或居(村)委會申辦:
1、沒有本市市區常住户口,擬在本市暫住三十日以上、年滿16週歲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7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員會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未滿16週歲的可以自願申領;符合救助條件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可以不申領居住證。
2、擬在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內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3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員會申報暫住登記。
居住證申請資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居住地址、就業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