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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交強險賠償程序是怎樣的呢

申請交強險賠償程序如下: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2.立案查勘。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瞭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3.審核證明和資料。
4.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5.進行賠付。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覆,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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