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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派出所不開居住證明什麼原因

居住證2.29W

一、福州派出所不開居住證明什麼原因

福州派出所不開居住證明什麼原因

派出所負責户口登記,是否、身份證等個人資料。實際居住派出所屬於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因為派出所並不瞭解辦理人的各方面情況,所以現在各派出所不在開具居住證。辦理實際居住證明,可到社區(村)委會辦理,要提供房產證、租房證明、身份證等個人資料。

居住證辦理條件: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居住證對於外來的務工人員是必要的一個證件,如果派出所不給開具居住證明的,那麼有可能是派出所還不瞭解班裏人的詳細情況,是在不知情的那麼是不會出具證明的,那麼我們也要冷靜思考應該怎麼做,可以向當地部門進行反映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