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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春節期間加班費怎麼處理

不給春節期間加班費怎麼處理

要是用人單位需要在春節期間安排員工加班的話,同時需要按照規矩的規定,支付加了班的員工一定數額的加班費。但實踐中經常出現,單位安排加班後,卻不給春節期間加班費的情況,這個時候該如何處理呢?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不給春節期間加班費怎麼處理

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拒不支付的,勞動監察部門可責令單位支付拖欠報酬的賠償金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資料: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2. 春節:每年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調休,一般情況下放假7天,允許週末調休。

3. 清明節:按照每年清明節氣時間確定,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4. 勞動節:每年5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5.端午節:每年農曆五月初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6、中秋節: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7、國慶節:每年10月1日,一般情況下 放假3天,與週末調休4天。

用人單位要是安排員工在春節期間加班的,員工是有拒絕的權利。但有特殊情況的話,則例外。而要是員工實際在春節期間加班了,那麼單位就要結合國家規定與實際情況,支付加班費。至於春節期間加班費怎麼算,您可以諮詢本站河北律師!

標籤:春節 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