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公司解僱老員工怎麼賠償?

一、公司解僱老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解僱老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解僱老員工怎麼賠償要看是因何種原因辭退的。若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個人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不予支付的,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是起訴的方式要求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違規制度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要承擔舉證的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遭辭退有補償的情況有哪些?

1、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3、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司解僱老員工只要有合法的理由,那麼就可以不用承擔任何的補償,但如果是屬於無故的解僱,那麼就需要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來進行合理確定,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

標籤:賠償 員工 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