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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加班工資的具體核算方式是什麼?

一、國慶加班工資的具體核算方式是什麼?

國慶加班工資的具體核算方式是什麼?

國慶加班工資的具體核算方式主要就是需要支付員工至少三倍日工資。但是如果是休息日,單位可以選擇安排員工補休,安排補休的,單位無需支付加班工資;不能安排補休的,單位需要支付員工至少雙倍日工資。

二、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200%

三、計算公式相關説明

1、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的員工正常出勤月工資。

2、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中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夜班津貼、夏季高温津貼、加班工資等。

3、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4、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四、重要提示

1、依據原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因員工工資本身已包含一倍工資,2020年10月1日、2日、3日、4日單位安排員工加班的,需要另外支付員工至少三倍日工資,即員工實際可得到至少四倍日工資。

即員工實際可得工資=四倍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400%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因此,對於加班事項的舉證,注意蒐集和保留如下證據:

單位用移動通信工具通知加班的,單位在內網上公佈加班人員名單的,單位在辦公區域內張貼書面加班通知的,可以進行截屏、拍照或複製。注意保留工作交接記錄、材料領用記錄、工作底稿記錄,工作郵件和工作電話記錄。可以請求同事的證人證言,並爭取讓同事出庭作證。注意保留加班後向單位報銷出租車費及報銷理由的複印件,以及向單位主張加班工資時的錄音及聊天記錄。

綜上所述,國慶作為國家給予全體工作者的一個休息機會,照理來説都應該得到放假休息的,但是社會的生產運作也離不開勞動者,所以單位可以通過多給加班費來挽留勞動者繼續在單位幹活,而這部分的加班費不能只是簡單的工資水準而是更高的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