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湖北省最低工資是多少

一、全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四檔,依次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各檔標準參照地區規定。

湖北省最低工資是多少

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8元、16元、14.5元、13元,各檔標準及適用區域見附件。

三、本標準適用於我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

四、用人單位應根據其經濟效益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工會組織和勞動者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標準,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以下項目:

(一)延長法定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

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