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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短期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人難免有頭疼腦熱,生病的時候,因為身體原因就不能繼續在崗位上工作,需要請病假休息一下,那麼在請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單位給予員工的工資要按照一定的標準支付。短期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是什麼?跟着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短期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職工“短期病假”,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二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二年不滿四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病假日工資=最低工資標準×80%÷21.75天(月計薪天數)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長期病假工資計算

《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稱為“短期病假”,超過六個月的稱為“長期病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職工“長期病假”,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救濟費(長病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這裏的本人工資指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

職工的疾病待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應補到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應補到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

職工的疾病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綜上所述,員工如果只是因為身體稍有不適而需要短期內的治療並向單位請假的情況基本上是不會對單位的盈利和日常運作產生影響的,所以此時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應該會相對稍高,而不像長期的病假會讓單位損失人力也就會扣除高比例的工資。

標籤:工資 病假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