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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資的組成部分有哪些?

公務員工資的組成部分有哪些?

近年來,公務員工資的組成部分成為社會所關注的一個焦點,從而導致國家公務員考試和省級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激增。因此,努力解決公務員收入分配有利於縮小地區收入差距,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公平合理,可以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和高層次人力資源的合理利用問題,那麼公務員工資的組成部分有哪些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一一介紹。

一、公務員工資組成部分

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因此,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二、公務員工資結構與形式

1、工資在工資結構中應占主導地位,是工資結構的核心部分,是按勞取酬的首要體現,其內容和標準應由中央政府進行統一的規定。因為不論是在經濟發達地區,還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公務員工作所付出勞動是基本相同的,因而理應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2、津貼是工資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資的重要補充。津貼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彌補各個地區物價水平不同造成的基本生活成本差異;

(2)由於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平衡,津貼可以滿足公務員保持與當地企業相當層次人員的相近生活素質而產生的訴求;

(3)對於在特殊環境和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所付出的額外勞動的補償。在條件成熟時,部分補助性質的補貼應逐步納入工資範疇。

3、福利是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必要補充,它解決的是公務員的生活負擔、共同物質文化需要和社會保障等問題。通過運用科學的方法確定公務員工資、津貼、福利具體內容和標準,將可以比較完整地涵蓋公務員工資組成部分的各種要素,並且使公務員工資收入的差距具有合理的依據。

由於公務員工資待遇福利較好,每年報考參加省級公務員和國家公務員的人數很多,但從這幾年國家公務員管理局統計的報考數據來看,公務員報考正趨向理性化。因此,小編認為國家要在法律層面修改完善公務員法,出台公務員工資管理辦法,明確公務員工資的組成部分,這樣才能切實為公務員工資管理提供可靠的支付保障。

標籤:工資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