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懷孕期間產檢有扣工資嗎

一、懷孕期間產檢有扣工資嗎?

懷孕期間產檢有扣工資嗎

懷孕期間產檢單位是不能扣工資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為了加強對孕期女職工的保護,《特別規定》還明 確要求對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 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也就是説,對女職工產前檢查,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正常出勤對待,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不得按病假、事假處理。

二、公司能辭退孕婦嗎?

公司不能辭退懷孕的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可以辭退孕婦的情形有哪些?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並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如果因為產檢用人單位剋扣了工資,在女職工產檢期間,用人單位按照事假來處理的話,發現這種情況就要及時跟公司溝通,因為公司的這種做法肯定是違反了法律制度的,如果職工漠不吭聲,那隨後每一次產檢用人單位都會相對應的,扣除一部分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