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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什麼情形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一、什麼情形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以下情況下,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一)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

(二)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五)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二、職工享受年假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根據該條規定,帶薪年假的適用範圍包含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簡單的説,就是每一位當前有工作的人,無論是企業的正式職工還是受僱於小吃店的服務員,只要曾連續工作1年以上,都應該享受帶薪年假。

享受帶薪年假前必須有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時間,但是該工作時間不要求必須是在當前單位的工作時間。《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 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根據這兩個條款的規定,儘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隻要他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

三、年假不休息怎麼支付工資

對於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可能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單位不安排的,應當支付三倍工資。

(2)員工主動放棄年休假,需提交書面申請: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0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3)單位安排,但員工拒休。

一般勞動者入職之後聯繫工作了一年之後,那麼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並且在休年假期間,用人單位還不能扣其工資。不過,若存在上述幾種情形之一的,那麼當年的年休假可能就不能享受了,這主要是考慮到員工會請長期病假的情況。而要是當年的年休假沒有休的話,此時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的工資。

標籤:年休假 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