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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週六加班工資?

如何計算週六加班工資?

如何計算週六加班工資?

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必須滿足以下三點法定要求: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未超出上述三個條件的,就不能算作加班。

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只要是在節假日或者是休息日進行加班的話,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員工相關的加班工資,具體的加班工資根據員工的實際工資來進行計算,然後在一定的程度上進行疊加。如果用人單位拒絕進行支付的話,員工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