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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去申請

工傷認定去申請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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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去哪裏

如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並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目前各地均設有行政服務中心,裏面也有勞動工傷窗口,便於申請工傷。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或工傷本人、傷者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工傷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