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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初診診斷書

工傷認定初診診斷書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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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和診斷書有什麼區別

病歷和診斷書不是一回事。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病情診斷書是根據各種病歷資料對疾病所下的結論,而出院小結只是對患者在住院期間接受治療及出院時康復情況的總結。嚴格地講,三者不是一回事。

綜合上面所説的,診斷證明對於病人來説是物別重要的,如果醫生不生一定要問其理由,而對於工傷的診斷證明有些醫院是不能亂開的,因為這是關係到勞動者賠償的問題,所以,對於醫院開具診斷書一定要協商清楚,如果是醫院故意不開,那麼就可以直接向上級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