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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責任糾紛上訴狀如何書寫?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上訴狀

地面施工責任糾紛上訴狀如何書寫?

上訴人(原審被告):

訴訟代表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

法定代表人:

上訴人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上訴請求、事實與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依法撤銷原判,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利息判決不符合事實.法律。

原審判決認定(第六頁)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所籤的補充協議合法有效,但同時又認定該協議無效,系自相矛盾。上訴人認為,該補充協議雖未經有關部門備案,但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付款時間的變更不屬於實質性內容的變更,應依法認定補充協議合法有效,且雙方實際付款情況均按照該補充協議履行,被上訴人從未提出過異議。

二、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上訴人不應承擔被上訴人員工的勞動保險費。

上訴人同時認為,文不屬於法律法規,且勞動保險依法(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是被上訴人應盡的義務,而非上訴人的義務,上述兩文件,也明確規定了勞動保險費應由施工單位依法繳納。退一步講,上述兩文件如與法律有衝突,應以法律為準。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補充協議內容不屬實質性的變更應合法有效,且雙方在實際履行中也按此補充協議履行,上訴人未逾期支付工程款,勞動保險費不應有上訴人承擔,保修押金因保修期尚未到期而不應支付。據此,上訴人實際已經履行合同補充協議義務,請二審法院明查並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日日

該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上訴狀樣本首先寫明瞭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他們在一審時候的身份。之後寫明瞭上訴請求,上訴的事實和理由以及上訴人的意見。最後結尾再次寫明自己的請求並重述事實。之後就是落款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