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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傷備案什麼時候做?

單位工傷備案什麼時候做?

一、單位工傷備案什麼時候做?

職工發生工傷之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工傷備案,以便於後面的工傷鑑定等流程進行。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用人單位應於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書面備案。用人單位如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書面備案的,應先通過電話或傳真告知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並於5日內向參保分中心工傷科補報兩份《工傷事故備案表》。用人單位發生事故後,應在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法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哪些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職工申請工傷的時效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綜上所述,單位發生工傷事故,造成職工受傷死亡的,單位應該在第一時間處理,在一天內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情況,並辦理工傷備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到五天。單位有為職工申報工傷的義務,經辦人帶上勞動合同、工傷認定申請表及受傷職工身份證及診斷書等,去社保局辦理。

標籤:工傷 單位 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