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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怎麼寫

工傷認定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怎麼寫

一、工傷認定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怎麼寫?

工傷認定申請人是單位的,則工傷認定申請表裏的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填寫勞動關係。工傷認定申請人是個人的,則工傷認定申請表裏的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填寫本人。

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的主要內容有:

1、工傷職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所在單位名稱、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申請工傷時間、事故時間、受傷害部位、受傷經過等。

2、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單位名稱、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以及用人單位意見等。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資料情況和受理意見。

4,必須要在合同時間範圍內並且及時申報。

二、申請工傷認定是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申請工傷認定的資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由此可見,申請工傷認定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本人提出,在工傷認定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一欄中,如果是單位申請的,就要寫勞動關係;本人申請的,則直接寫本人即可。另外,除了工傷認識申請表外,職工還要提供勞動合同、身份證等資料。順利的話,一個月內可以拿到工傷認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