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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進行

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進行

現實中,由於很多勞動者並不知道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進行,因此導致自己找錯了地方,甚至還有人因此耽誤了申請時間,導致最終申請不被受理的。由此可見,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相關的規定才行。那到底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進行?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進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説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

從性質上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屬於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有關個人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工傷職工和所在企業的利益。

二、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説明: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

認定工傷是很專業的事情,並不是任何一個機構、部門都可以進行認定,而對於當事人來講要是不知道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進行,找錯了地方的話,即使最後獲得了“認定”結果,這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並且還有可能因此耽誤了最佳申請認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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